3月17日,乐居财经获悉,杭州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物业”)新增3则开庭公告,3起案件案由均系服务合同纠纷,原告均为滨江物业,被告为谢某、胡某等,开庭时间分别为为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2日。
据乐居财经查阅,其曾涉及法律诉讼490起,司法案件232起。裁判文书统计分析显示,其所涉及的民事案件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最多,为211起。2016年其曾被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437.87元。此外,其曾9次遭到行政处罚,被处罚缘由系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违反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等。
滨江物业成立于1995年4月7日,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为朱立东,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家政服务等。目前,其由滨江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100%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