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乐居财经获悉,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物业”)新增1则开庭公告,案由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告为刘某,被告为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分公司,浙江开元物业。
开元物业曾于2013年12月31日,与碧水豪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签订《住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由浙江开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碧水豪园小区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包括公共绿化的日常养护在内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开元物业在为其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因绿化养护不当,造成碧水豪园小区的苗木死亡,因此碧水豪园业委会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涉死亡苗木的复种费用为112944元。最终经法院查明,判决开元物业赔偿原告碧水豪园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各项损失合计112944元。
开元物业成立于2001年6月,注册资本为5133.375万元。该公司大股东为杭州开元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