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3月2日,冠城大通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告显示,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向银行或债权人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福州交通路支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39,958.3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8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均是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