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发物业诉麦锦攀物业胜诉 成功追缴10470原物业费)
12月18日,乐居财经获悉,广东金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物业)新增裁判文书1份,案由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为金发物业,被告为麦锦攀物业。
2017年8月23日,金发物业同麦锦攀物业签订相关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金发物业为麦锦攀物业租用的案涉商铺所在嘉信城市广场一期提供物业管理,租用期限为2017年8月28日至2019年8月27日,但麦锦攀物业未向金发物业支付物业管理费,其中尚欠2017年8月28日至2018年11月30日物业管理费为10470.8元。
法院认为认为,原告作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为案涉商铺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应按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向原告支付物业服务费。最终,法院判决麦锦攀物业向原告金发物业支付物业管理费10470.8元及违约金。案件受理费365.59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金发物业负担105.59元,被告麦锦攀物业负担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