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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06亿元出让2宗商业用地 方特、分期乐各得一宗

来源:中金在线 2020-02-20 14: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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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市20.06亿元出让2宗商业用地 方特、分期乐各得一宗)

2月19日,深圳市以挂牌方式成功出让两宗商业办公用地,总出让面积5923.75㎡,总建筑面积91700㎡,总起始价20.06亿元,总成交价20.06亿元。    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底价9.74亿元摘得T107-0087地块,综合楼面价21644.44元/㎡。

  资料显示,该地块位于南山区粤海街道,出让面积3012.5㎡,起始价9.74亿元,竞买保证金19480万元。

  出让文件显示,该项目建成后,25880平方米办公、1020平方米食堂不得转让;17060平方米办公允许分割转让,作为政策性优惠性商业办公用房由竞得人租售,最高售价和最高租金为申请销售和出租时市场评估价的70%,租售对象为深圳市南山区政府指定的企业,并接受南山区政府的产业监管;940平方米商业在5年承诺期届满、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履约考核通过后允许分割转让;1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不得转让,其权属、移交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分期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底价10.32亿元摘得T107-0088地块,综合楼面价22098.5元/㎡。

  资料显示,该地块位于南山区粤海街道,出让面积2911.25㎡,起始价10.32亿元,竞买保证金20640万元。

  出让文件显示,该项目建成后,26620平方米办公、1300平方米食堂不得转让;16680平方米办公允许分割转让,作为政策性优惠性商业办公用房由竞得人租售,最高售价和最高租金为申请销售和出租时市场评估价的70%,租售对象为南山区政府指定的企业,并接受南山区政府的产业监管;2000平方米商业在5年承诺期届满、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履约考核通过后允许分割转让;1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不得转让,其权属、移交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该地块内地上、地下凡涉及13号线轨道交通设施所占用的空间,只能作为轨道交通用途使用,产权归轨道建设项目的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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