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银亿控股股东重整申请已获宁波中院受理)
ST银亿(000981)12月22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母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于12月20日分别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受理二者的重整申请,该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民事裁定书》表示,因申请人住所地在宁波中院辖区内,且核准登记机关为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中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备破产原因。申请人提供的重整可行性报告及方案,具有一定可行性。并且,申请人目前的经营管理稳定,其股东、职工以及主要债权人均支持重整,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
ST银亿表示,截至此公告披露日,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28.66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1.17%。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进入重整程序,可能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一定影响。公司与银亿集团及银亿控股分别为不同的法人主体,均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目前ST银亿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