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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高集团合肥地产项目被曝违规 超亿资金疑非法回流

来源:财联社 2019-11-29 17: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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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两家公司合作拿地,一起开发项目,但是随着利益出现,天枰的另一端开始倾斜,随之而来的是一番争夺。

(原标题:力高集团合肥地产项目被曝违规 超亿资金疑非法回流)

原本两家公司合作拿地,一起开发项目,但是随着利益出现,天枰的另一端开始倾斜,随之而来的是一番争夺。

近日,财联社记者接到举报材料称,港交所上市公司力高集团(01622 H K)在2017年5月与安徽前城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前城股份”)就肥东县两地产项目进行合作过程中,力高集团采取虚构项目资金需求手段,将来自于交行安徽分行1.01亿元贷款回流到集团。此外,举报材料还显示,力高集团涉嫌与项目子公司向前城股份变相转贷并以起诉方式索要高额利息。

针对上述举报,财联社记者11月26日采访了力高集团合肥公司工作人员,对方称合作以来项目子公司由力高集团方面主导,承诺贷款专款专用。不过,当记者希望对方提供贷款专款专用的相关材料时,对方却并未提供。

合作开发两处地产

力高集团创建于1992年,是一家综合性房地产发展商,于2014年1月正式在港交所上市。

此次引起双方矛盾的项目是2017年5月,前城股份与力高集团子公司合肥力泉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力泉置业”)和合肥市伟力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伟力地产”)在肥东县两地产项目合作:力高·澜湖前城和力高前城·天悦府。分别位于肥东县燎原路与长江东路,两地块共计114亩地产开发项目(力高·澜湖前城)及肥东县撮镇镇店忠西侧,102亩地产开发项目(力高前城·天悦府)。在合作方式上,双方就力高·澜湖前城项目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合肥力城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力城置业”)及其全资项目公司合肥磐瑞置业和合肥智越置业。力城置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力高集团通过子公司力泉置业和力蓝宏泰持股70%,前城股份持股30%。

在力高前城·天悦府项目上,双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合肥力宏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力宏置业”),力高集团通过伟力地产持有60%股份,前城股份持股40%。力宏置业下设全资项目公司合肥同铸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同铸置业)。

根据双方补充协议约定,天悦府项目由伟力地产负责主导项目公司运营及项目地块开发建设,前城股份派员参与管理运营,澜湖前城项目合资公司及两家项目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由力泉置业负责组建,双方按照持股比例对项目公司承担义务和分享收益。

11月28日,财联社记者来到力高集团和前城股份在肥东县的合作开发的两处地产项目。力高·澜湖前城位于肥东县燎原路与长江东路交口处,周边新开和在建楼盘密集。从现场情况来看,澜湖前城的楼体已基本施工完成,目前在建主要为商业、配套用房及地库等工程,施工牌显示竣工日期为2020年4月。

对于销售情况,有置业顾问向记者介绍称,该小区为限价楼盘,政府指导价每平米不高于10500元,因此尽管澜湖前城为在建期房,不过从2017年开始销售至今,房源已基本售罄,目前仅剩一套一楼临街户型在售,整体交付时间预计为明年上半年。

随后财联社记者来到位于肥东县撮镇路的力高前城·天悦府地块。该地块目前一期施工进入收尾阶段,预计将于2020年底实现交付,二期工程将于2021年上半年完工交付。该楼盘出售时间较澜湖前城较晚,不过由于同样为限价楼盘,置业顾问称目前三分之一房源已售。

管理混乱产生矛盾

如果按合同进行,双方的合作将非常顺利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举报材料称,双方合作之后,力高集团方面长期控制项目公司,故意筹划抬高工程造价和人力费用等项目成本,使得利润大大降低。

举报人对财联社记者介绍称,“正常情况下,我们合作房地产项目销售成本在2%左右,但是我们项目销售成本达到11%。我们的人员提出过质疑,但是根本没有被重视。”

更意想不到的局面随之而来。举报人对财联社记者称,在去年11月份,在没有一点征兆的情况下,力高集团把共管的公章偷走了,在报案后达成一个和解,前城股份同意公章可以给力高集团管理,但是用章必须经过双方同意,“一开始用章是正常的,但是后来用章就不正常了,不再和我们说了。就出现了项目施工招标、销售等一系列问题,损害了股东的利益。”举报人对记者表示,“在今年7月份,我们谈到了股东借款,作为股东借款我们是给项目公司利息的,是拿利润来还的。但是到了8月,他们发起了诉讼,要求偿还借款。”此时,双方已无继续合作的基础了。

随后,力高集团要求前城股份人员退出公司,并且停止给前城股份员工发放工资,“他们不但把我们的人赶走了,还把银行发给我们的信息都停了。两个楼盘五十几个账号,我现在都收不到信息,他们如何转账、转账记录我们都不知道了,这个是没有办法接受的。”举报人对财联社记者说。

超亿元贷款疑被回流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双方拿地资金来自信托计划,后面的项目开发资金则是来自开发贷,“信托资金的钱,也是通过项目贷款偿还的。项目贷资金应该专款专用,但是没有真正的用到项目上去。”举报人对财联社记者说。

同铸置业于2018年8月28日与交行安徽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交通银行(5.510, -0.03, -0.54%)向同铸置业提供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用作御景前城项目(即力高·前城天悦府项目)开发建设。贷款期限为三年,至2021年8月28日。

“这5个亿的资金是专款专用,根据进度向交通银行申请资金。”举报人对财联社记者说。

但是事实情况却并非如此,举报材料显示,2018年9月,力高集团方面与宏渠建设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以支付项目工程款为由向交行安徽分行申请放款1.5亿元。根据《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交易明细单》,交行安徽分行于2018年9月20日向同铸置业支付了1.5亿元贷款。

对于该笔资金用途,力高集团合肥城市公司方面对财联社记者解释称,该部分贷款资金由银行直接委托支付并定向使用。就是按照现场施工进度和施工节点,贷款由银行付给施工单位,目前这款项已经付到位,现场施工正常。

不过,从举报材料上看该笔资金被指并未实际用作工程款支付,同铸置业先是与宏渠建设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以申请银行支付贷款,之后却通过借贷关系将资金转到了力高集团内部。收款回单显示,2018年9月27日至10月24日期间,宏渠建设以“还款”名义先后分批次将该笔资金转账给力宏置业,单笔金额从400万元到2000万元不等,共计1.01亿元。

据财联社记者了解,对于这笔资金使用情况,在前城股份向银监会举报后,力高集团要求双方谈判,但是截至到目前并未进行过实质性谈判。

对此,律师吴昊对财联社记者说,“开发贷要专款专用,如果开发商在这个过程中回流资金,或者没有将资金用在项目于开发上,那么存在涉嫌违规转移资金,严重的就涉嫌违法了。”

涉嫌变相转贷49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1.5亿元的项目贷中1.01亿元疑被回流到力高集团内部,还有4900万元去哪了?

举报材料显示,2018年9月25日,宏渠建设就剩余4900万元出具《承诺书》,承诺于2018年11月30日前清偿4900万元欠款本金及年利率12%的利息,如未及时还款将承担利率将提升至18%,并将其对前城股份等企业享有的债权转移给同铸置业。

2019年1月7日,力宏置业、同铸置业、宏渠建设和前城股份签订《亳州项目施工及债务和解协议》,该协议约定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宏渠建设以其对前城股份享有的债权清偿与力宏置业之间的4900万借款。通过此项协议,力宏置业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将剩余4900万元还贷义务转移给了前城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提到了满足一定条件。对此,举报人对财联社记者表示,重组协议中约定的宏渠建设将4900万债务转给前城股份是有条件的,其中一个重要条件就是亳州亿都置业将项目土地解封且在建工程转移给其子公司,但是这条件并没有真正达成,所以这个条件并没有满足。

“现在等于是项目我们没有赚到钱,反而是要承担这笔资金和高额的利息费用。”举报人对财联社记者说。

对此,力高集团合肥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关于4900万元的问题,因为我们之前是在项目施工现场跟相关的合作单位有一个4900万元的原债务关系,但是因为前城在亳州项目当时有个投资,涉及到后续资金的使用,我们当时有一个叫执行债务,签了一个重组协议。如果这个项目债权债务重组成功的话,这个4900万元就是定向使用,包括后续进度,如果这个项目没有成功,前城公司是要对4900万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此外,力高集团合肥公司相关负责人还对财联社记者说,“这个协议里面是有明确约定和几方盖章,因为前城公司之前运作这个项目没有成功,导致后续协议没办法履行。所以从合同的角度来讲,他要承担担保责任。我们4900万元也已经向相关的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情况现在已经在合肥市中院已经立案,目前还在处理当中。”

不过,财联社记者希望力高方面提供相关材料时,对方却并未能提供任何材料。

针对力高集团的回应,举报人对财联社记者表示,亳州项目由前城股份和亳州亿都置业合作开发,因债务问题一直无法将项目公司股权转让。但是宏渠建设作为该项目总包方,施工合同是与亳州亿都置业签的,与前城股份没有关系,所以宏渠建设将4900万债务转移给前城股份本就是没有根据的。

据财联社记者了解,在今年8月7日,同铸置业起诉至合肥市中院,要求前城股份偿还4900万借款并按照年利率18%支付752.15万元的利息。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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