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普通房标准未做调整 原有标准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
今日上午,乐居发现,于2014年11月20日开始施行的《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至今已满5年,正式失效。对此,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表示,暂时没有接到调整通知。随后,在今日下午,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正式宣布《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延期,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
其中,增值税及其附加税根据房屋情况不同计算方式不同,目前具体情况如下:
1.普通住宅:
买进时间<2年:(税务核定价÷1.05)×(5%+0.55%)
买进时间≥2年:免征
2.非普通住宅:
买进时间<2年:(税务核定价÷1.05)×(5%+0..55%)
买进时间≥2年:[(税务核定价-购入价格)÷1.05]×(5%+0.55%)
而个人所得税方面,普通住宅税率1%,非普通住宅2%。
2014年11月13日,上海发布《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规定2014年11月20日起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