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某闽系房企全员营销方案曝光,完不成就罚款)
前两天,莫老爷独 家获悉,一家总部位于上海的知名闽系房企,启动了“全员营销”行动,完不成指标的员工会受到罚款惩罚。
市场冷淡,很多房企都在搞全员营销,但一般不是强制性的。而这家闽系房企的全员营销,却是强制性的,还附加了罚款细则,还在集团内部发出了非常正式的红头文件!这种玩法,官媒前段时间的态度是:“某些房企所谓的全员营销扰乱了劳动关系。”
莫老爷拿到了这份名为《关于XX全员营销考核办法的通知》的红头文件,把大致内容分享给大家。
文件第一段就是:“为全力冲刺集团四季度销售指标,XX地产集团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全员销售。集团对此将考核的员工包括:集团+区域+城市
P3级及以上员工,其中,项目营销人员不参与考核,集团、区域及城市平台平台营销人员正常参与考核。”
虽然用的是“鼓励参与”的措辞,但马上就罗列出了考核员工的范围,说到底还是强制性的。
考核时间范围设置为:2019年10月28日到2019年12月20日。
任务指标落实到个人,按照职级对应的固定任务金额如下:
P3,200万(P3这个level在这家公司大概也就税后年薪30万的水平)
P4及M1,300万
P5及M2,400万
P6及M3,500万
P7及M4,600万
P8及M5,700万
P9及M6,800万
P10及M7,900万
M8、M9、M10分别对应1000万、1200万、1500万
奖励措施主要包括:
第一,员工推荐成交XX自操盘项目,可享总房款最高0.7%的购物卡奖励,个税自理。
第二,员工推荐成交的新客户正签后可享额外最高5000元购物卡或加油卡。
惩罚措施主要包括:
到2019年12月20日,未完成个人指标任务的,按照未完成额的2‰进行罚款。举个例子,比如一个P3级员工,它的任务是200万,最后他只卖了100万,还有100万任务没有完成,那么他就要被罚款2千元。在2020年1月奖金内直接扣罚。
莫老爷采访了几位这家房企的员工,对于这份红头文件,他们好像不太开心:“公司为了财报好看可以理解,我们每天做完自己本职工作已经觉得时间不够用,还要去卖折扣力度给得那么弱的房,也可以忍,但就拿这么点工资,还要扯上罚款,真的不爽!”
这家闽系房企,2019年前九个月,根据其披露的财报显示,累计实现销售金额为人民币488.68亿元。其全年目标是670亿元,截止到九月底,目标完成率不到73%。四季度的确要加把劲,才能确保任务的达成。
关于强制全员营销,莫老爷特意百度搜了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者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非销售部门的销售任务与员工薪资挂钩,须在制度层面获得上述法律层面支持,否则就是违法。
此前也有官媒对某些房企所谓的“全员营销”发表了观点:“这扰乱了市场秩序,即便业绩不好也不能拿员工赌气。程序员、设计师、财务等岗位员工并非销售人员,这是让员工干本职之外的工作,显然与劳动合同的用工约定不符。”不过很多房企很聪明,扣罚奖金而非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