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阳光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共质押公司40.31%股权)
9月23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阳光城”)发布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公告。公告披露,9月19日,阳光城股东康田实业将其持有的7,213,57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75%)质押给福州台江支行。此外,东方信隆质押5,500,000股给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89%。
同时,公告披露,阳光城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747,588,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46%),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688,693,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00%)。
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620,370,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32%),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537,951,1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28%)。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411,785,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7%),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411,353,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6%)。
也就是说,阳光城控股股东合计质押了阳光城40.31%的股份,质押率达到92%。对此,财经金融评论家余丰慧表示,阳光城四成股权被质押,带来的风险外溢明显。一旦遇到股价波动,会直接为其他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带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