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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土拍最高溢价308.92% 深圳25亿挂牌前海商地

来源:观点地产网 2018-04-28 15: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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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土地热线 | 合肥土拍最高溢价308.92% 深圳25亿挂牌前海商地)

合肥出让5宗地块揽金38.13亿 最高溢价308.92%

4月27日,合肥6宗土地开拍,5宗共462.12亩土地成功出让,揽金38.129亿元。新城分别以9.001亿和7.32亿的总价拿得长丰县CF201802地块和FD18-9地块,文一以5.646亿的总价拿得肥西[2018]4号地块,中梁以5.012亿竞得FD18-10地块,华润11.15亿拿下FD18-12地块。其中,巢湖市2017-26号地块流拍。

肥东FD18-9号地块位于店埠镇新安江路与虎山路交口西北角,容积率小于或等于2.2,土地面积为73.71亩,参考地价500万元/亩,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此地块有8位竞买人参与争夺,最终地块被新城夺得,成交总价7.32亿元,单价993.08万元/亩,楼面价6770.97元/平方米,溢价率98.6%。

新城拿得的另一地块为长丰县CF201802地块,地块位于长丰县岗集镇,占地面积104.92亩,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小于或等于2.0,绿地率大于或等于40%,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18%,参考地价210万元/亩。新城以总价9.01亿元拿下该地块,住宅楼面价6640.48元/平方米,溢价率308.92%。

肥东FD18-10号地块位于撮镇镇瑶岗路与清流关路交口西北角,容积率小于或等于2.0,土地面积54.981亩,参考地价450万元/亩,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此地块有9位竞买人,中梁地产以911.59万元/亩,总价5.0120亿元的价格拿下,住宅楼面价6836.87元/㎡,溢价率102.58%。

肥东FD18-12地块位于撮镇镇瑶岗路与清流关路交口西南角,土地面积128.705亩,其中,A块62.305亩、B块66.4亩。容积率小于或等于2.2,参考地价450万元/亩,为居住用地。

该地块同样有8位竞买人参与争夺,地块最终被华润地产拿下,单价866.33万元/亩总价11.15亿元,住宅楼面价5906.74元/㎡,溢价率92.52%。

肥西[2018]-4地块位于紫蓬镇繁华大道与紫蓬路交口西南侧,土地面积99.907亩,其中A地块46.637亩;B地块53.27亩,容积率A地块小于或等于1.5;B地块小于或等于1.4,参考地价为200万元/亩,为居住用地。文一以总价5.646亿,单价565万元/亩的价格拿下,溢价率182.56%。

另外同一天拍卖的巢湖市2017-26号地块因未达低价流拍,此地块参考地价为280万元/亩。

龙光16.5亿底价揽肇庆商地 须建超400米高商厦

4月27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了一宗土地的中标结果。

观点地产新媒 体了解,肇庆新区在4月17日以底价成功拍出一块土地,竞得人为龙光世纪(肇庆)置业有限公司,成交价为底价16.5亿元,楼面价为1437元/平方米。

资料显示,该地块编号为XQ2018-04,位于肇庆新区核心商务区,中央绿轴以东,新区中路以西。地块土地面积为28.93万平方米,合计434亩。

根据规划,地块须建设一栋高度不低于400米的商务地标大厦并引入至少一个企业的区域总部,商务地标大厦须先行动工建设,整体投资强度不低于1500万元/亩。

深圳25亿挂牌前海一商业地 定向港企且不接受联合竞买

4月27日,深圳挂牌前海一宗商业用地,底价24.69亿元,将于5月28日出让。

观点地产根据出让文件获悉,该地块位于桂湾片区二单元01街坊,宗地编号T102-0274,地块面积逾1.75万平米,规划总建面积约13.48万平米。

按出让要求,该宗地须配建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公寓物业(以下简称配建公寓),该配建公寓物业产权归市前海管理局,由竞得人按要求建成后,市前海管理局与竞得人结算配建公寓建筑安装成本价,作为人才住房,服务片区人才。

同时,该宗地办公物业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通过规划验收之日(以日期前者为准)起10年内(含10年)不得转让,10年后(不含10年)按照本宗地的《产业监管协议》约定可以转让的,限整栋转让;酒店限整体转让;地上商业、地下商业分别限整体转让;中型接入网机房250平方米属片区服务配套,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前海管理局,产权归政府。

此次,出让文件还明确,该宗地须独立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注册的企业(该企业至公告发布之日注册成立满2年以上)。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一家一级全资项目公司依法在前海合作区注册设立的手续,签订《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该全资项目公司股权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通过规划验收之日(以日期前者为准)起10年内(含)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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