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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宅平房纳入限购范围

来源:人民日报 2017-04-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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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平房管理。4月3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出台《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将住宅平房纳入限购范围。

《通知》明确,自发文之日起,住宅平房出售对象为居民家庭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规定,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住宅平房: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含)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要求:居民家庭名下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新购买的住宅平房,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住宅平房套数以不动产权证个数计。

“此举将所有市场化的住房都纳入了限购的范围,使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进一步完善,可以说,北京的住房限购政策再无‘空隙’可钻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系系主任赵秀池认为,平房由于属于非成套住宅,之前的住房限购中并未考虑。但近些年来,由于平房集中的东西城,优质学校资源丰富,一些投资投机需求通过购买平房炒房,导致平房的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了不利影响。此次将平房纳入限购,再一次表明了政府“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坚决态度,彻底堵住房地产投机,促进住房回归居住属性。

“将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纳入限购,但对于文件发布前居民家庭购买的住宅平房,并不计入其核验购房资格时的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对此,北京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长李文杰表示,这一做法对于那些已购买了平房的居民家庭给予了照顾,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也有利于政策的平稳实施。同时,住宅平房套数以不动产权证个数计,不区分一间或多间,这样既能有效抑制住宅平房的投资投机性炒作,又能有效遏制多间平房产权分割,鼓励平房持有集约化,进一步保护古都风貌,实现疏解整治促提升目标。(记者 王昊男)

责任编辑: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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