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公司 - 正文

上海调整公积金贷款购二套房标准:限定人均住房面积

来源:新华网 2018-03-15 08:12: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上海调整公积金贷款购二套房标准:限定人均住房面积)

新华社上海3月14日电(记者郑钧天)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4日发布公告称,现持有住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36.7平方米,方符合上海市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家庭的条件。

3月8日,上海市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至2017年末,上海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6.7平方米。

据此,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上海市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现持有住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认定标准从此前的“不高于36.1平方米”调整为“不高于36.7平方米”。

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说,本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调整为年度例行调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

自2010年以来,按照住建部等四部委发布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