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金融 - 正文

闵行区商业用地终止出让 需自持不低于73%办公物业

来源:观点地产网 2017-08-11 10:57: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闵行区商业用地终止出让 需自持不低于73%办公物业)

8月10日,上海土地交易市场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终止出让闵行区华漕镇MHPO-1402单元42-07地块。

根据出让文件,该地块要求竞得人应与世界500强企业合作,建设国际化产业孵化基地,孵化基地面积不低于该地块建筑总面积的10%,由竞得人运营管理。同时,竞得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73%(71765.5平方米)的办公物业。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了解,地块东至龙蟠路,南至北青公路,西至双鹤浦,北至季乐路。地块出让面积为3.93万平方米,为办公楼用地,容积率2.5,建筑面积为9.82万平方米。起价14.74亿元,起始楼面价1.5万元/平方米。地块原计划于8月16日出让,现因故终止。

安居客声明:此信息系转载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安居客转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请原作者持相应版权证明与本网站联系。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