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市场 - 正文

珠海限购细则出炉  项目备案价格涨幅不高于基准价3%

来源:观点地产网 作者:张常旺 2016-10-26 09:01: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珠海限购细则出炉 项目备案价格涨幅不高于基准价3%

10月25日,珠海市出台执行房地产市场调节政策操作细则,进一步明确房地产“限价”政策:新建商品房实行价格备案制,价格增幅不得高于参考基准价格的3%。需要调整价格的,重新备案的间隔期应在6个月以上。

所谓参考基准价格,分为三类:一是该项目在本次备案前3个月的网签交易均价;二是报备项目所在区域周边2平方公里范围内,选取3-5个在售项目前3个月的网签交易均价;三是报备项目所在区域内(有设立不动产登记分机构的区域)前3个月的网签交易均价。

备案时,将首先判定该项目此前是否已有成交,其次判定其项目周边是否有在售项目,从而确定采用哪一类参考基准价格。

而就市国土资源局方面,要求经营性用地竞买保证金将由原来的30%调整为50%。为了避免珠海住宅用地的出现高溢价率等情况,在今后珠海每宗住宅用地出让前,将由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住规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辖区政府(管委会)共同对土地出让起始价(底价)及最高限价进行研究确定后,报请市政府审定。

当住宅用地竞买价格达到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转为竞保障性住房面积。竞保障性住房面积原则按照住宅功能总建筑面积的0.1%位增长幅度进行竞买(具体操作时,将按该比例对竞配面积进行取整),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

(责编:朱江、伍振国)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