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同意设立云南滇中新区的批复国函。
批复文件对云南滇中新区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即新区位于昆明市主城区东西两侧,是滇中产业聚集区的核心区域,初期规划范围包括安宁市、嵩明县和官渡区部分区域,面积约482平方公里。
按照相关决策部署,国务院要求云南滇中产业新区建设要突出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验主题,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注重科技创新和自主创新,注重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以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培育现代特色产业、推进新型城镇化为支撑,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不断提高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国务院要求指出,云南省要认真做好云南滇中新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
此外,云南省还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切实保护和节约水资源。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而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云南滇中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云南滇中新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