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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集团披露清盘呈请债务详情 四项判决合计约24.98亿元

世茂集团9月8日公告披露清盘呈请依据的内地法院四项判决详情,判决债务总额约人民币24.98亿元,单项从约4.90亿元至8.43亿元不等,公司称将反对呈请并推进和解磋商。

(原标题:世茂集团披露清盘呈请债务详情 四项判决合计约24.98亿元)

观点网讯:9月8日,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就清盘呈请刊发进一步资料,对2026年8月27日刊发的公告作出补充。公告披露,该呈请依据中国内地法院作出的四项判决产生,判决债务总额约人民币24.98亿元。


四项判决均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其中两项判决日期为2025年3月19日。法院裁定世茂集团须就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苏州錬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福州傲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结欠呈请人的未偿还债务余额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债务源于一项内地融资信托安排,呈请人在该安排中担任出资方。


根据呈请所述,上述两项判决对应的未偿还判决债务分别为人民币6.17亿元及4.90亿元。


另两项判决分别于2025年5月15日及2024年4月29日作出,涉及世茂集团间接持有的非全资公司郑州丰益置业有限公司结欠呈请人的债务余额及违约金责任项下的差额补足义务,对应未偿还判决债务分别为人民币5.48亿元及8.43亿元。


公告披露,根据达至判决的合约安排,呈请人已从判决项下的主债务人处获得抵押品,其中包括位于内地的房地产;呈请人并已在内地采取执行行动,扣押了属于主债务人的额外资产。呈请人从担保资产变现所得的净收益应用于偿还判决债务。


世茂集团表示,正准备在高等法院反对该呈请,早前已与呈请人进行和解磋商,并将继续尝试进行此类磋商。公司将继续评估计入担保资产变现所得后仍未偿还的判决债务金额,并与呈请人接洽解决该事项。


公告称,就董事会所知,该呈请于现阶段对公司的营运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同时提醒,股份转让可能受到限制,香港结算可随时暂停相关服务,投资者买卖公司证券时务必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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