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华人置业:附属公司华置与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订立新服务合约)
观点网讯:8月10日,华人置业集团宣布,其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华置与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陈女士(陈凯韵)订立新服务合约,待独立股东批准后于2026年11月1日生效,为期3年。
由于现有服务合约将于2026年10月31日届满,华置与陈女士订立新合约,以管理于现有合约届满后持续向陈女士及/或其联系人提供相关服务。新合约须待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取得独立股东批准后方可生效,若该条件于2026年10月31日或之前未获达成,合约将自动终止。
陈女士间接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74.99%的权益,为公司关连人士,因此订立该合约构成持续关连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由于合约下服务费的适用上限涉及最高百分比率达5%或以上,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布、通函、独立股东批准及年度审核规定。
新合约下,华置将提供物业相关服务及咨询及顾问服务。物业相关服务包括租务行政、销售行政、物业管理、物业行政及资产管理保养服务。
服务费方面,除物业管理服务外,其他服务按华置员工及/或代表所耗时间的每小时收费率(成本加差价)计算。物业管理服务中,部分物业按月度/年度费用的一定比例计算,其中修顿中心、新港中心、The ONE、皇室大厦及秀桦阁物业的管理服务收费比例为15%。
现有服务合约下,物业相关服务过往交易金额: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约562万港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约3499万港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约3448万港元,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约1733万港元。咨询及顾问服务过往交易金额:同期分别约0.7万港元、4.5万港元、4.1万港元及2.3万港元。董事会建议新合约下物业相关服务及咨询及顾问服务的服务费上限。物业相关服务上限:自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为760万港元,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为4550万港元,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为4780万港元,自2029年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期间为4170万港元。
咨询及顾问服务上限:自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为20万港元,截至2027年及2028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各为120万港元,自2029年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期间为100万港元。
公司已成立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并委任嘉林资本为独立财务顾问,就合约及上限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载有合约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推荐建议函件、独立财务顾问函件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预期于2026年8月31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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