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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中国与中交财务订立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交易上限50亿元

绿城中国与中交财务订立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期限至2027年底。中交集团持股约28.88%为主要股东,交易合并计算比率超5%,需独立股东批准。

(原标题:绿城中国与中交财务订立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交易上限50亿元)

观点网讯:3月31日,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于2026年3月30日与中交财务订立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中交财务同意自生效日期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向绿城中国集团提供金融服务。


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期限内,中交财务将向本集团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i)结算服务;(ii)存款服务;(iii)提供贷款,包括但不限于有担保或无担保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营运资金贷款;(iv)提供信贷服务,包括票据承兑、贴现服务及提供非融资性保函;及(v)债券认购服务(上文第(iii)、(iv)及(v)项统称(「贷款及其他服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12月31日止各财政年度,集团成员公司于中交财务存放的所有现金存款(连同其应计利息)的每日最高现金余额分别为人民币0元、人民币0元及人民币5,008,468.6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各年,中交财务并无向本集团提供贷款及其他服务。


预期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最高年度交易金额(「交易上限」)将不超过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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