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长实控诉潘苏通未履行合约转让香港何文田站地皮胜诉 获赔逾15亿港元)
观点网讯:近日,长江实业旗下公司在与高银集团前主席潘苏通及其名下高鉎投资的诉讼中胜诉,获赔逾15亿港元。
高银集团前主席潘苏通及其名下高鉎投资,2021年遭长江实业旗下公司入禀,指其将私人持有的港铁何文田站一期项目转售予鹰君集团,而根据协议,长实拥有该项目的优先购买权,潘苏通及高鉎须就未有履行合约作出赔偿。案件经审讯后,暂委法官陈浩琪日前颁下判辞,裁定长实一方胜诉;潘苏通已被颁令破产,而高鉎需赔偿逾15亿港元。
法官表示,本案争议点在于被告方称原告的代表马励志曾透过讯息及在会议中表示原告不参与何文田的项目,及不替高鉎支付港铁10亿港元,被告方认为原告是放弃《优先购买权契约》。
法官指原告方的代表于会议上确曾表示"你咪就搵第二个发展商去跟罗。好过我地嫁一定,好过我地同第二个做啦",但认为原告方是希望工商银行先提供贷款,最终工行仅同意贷款上限60亿港元,原告方感不满意,法官认为该代表的言论只属谈判策略,仅作为筹码,是要逼工行让步。
法官认为原告如继续参与项目,最终可获收益约22.5亿港元,经折让后,认为原告现时的损害为15.74亿港元,故裁定高鉎须赔偿该笔款项及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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