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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拟发行9.14亿股新股份 面值约9142万港元

来源:观点网 2025-11-14 08: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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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表示,该等新股份将根据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向股东寻求的特别授权发行。建议发行新股份须待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必要决议案,并须待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新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方可作实。

(原标题:碧桂园拟发行9.14亿股新股份 面值约9142万港元)

观点网讯:11月14日早间,碧桂园就建议重组的交易方面披露系列公告。其中,涉及建议根据特别授权按照工作费用安排及重组支持协议同意费用发行新股份


本公司建议根据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批准的特别授权,发行最多914,221,768股新股份,以按照专案小组、协调委员会及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小组各自的工作费用安排分别支付结欠彼等的若干工作费用。 914,221,768股新股份的面值约为91,422,176.76港元。工作费用是用于补偿项目小组、协调委员会及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小组在磋商建议重组以及向现有债务工具的其他持有人征求支持以投票赞成该计划及/或现有港元可转换债券同意征求而产生的工作、时间及资源。因此,无论该计划是否获批准及实施,工作费用均须支付予项目小组、协调委员会及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小组。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并考虑公开可得资料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项目小组、协调委员会及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小组的成员为独立第三方。


此外,倘本公司未能获得所有必要的监管批准,以发行强制性可转换债券(A)支付重组支持协议同意费用及应付予项目小组的工作费用,则本公司拟按初始转换价每股股份2.60港元发行最多额外42,210,000股新股份(为债权人假若选择于重组生效日期悉数将强制性可转换债券(A)自愿转换为股份则原应收取的股份数目) ,以根据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批准的特别授权支付该等费用。


碧桂园表示,该等新股份将根据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向股东寻求的特别授权发行。建议发行新股份须待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必要决议案,并须待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新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方可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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