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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置集团与贷款人就44.52亿债务强制执行达成和解

来源:观点网 2024-11-01 2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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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强制执行和解协议,贷款人须于紧随强制执行和解协议生效日期后向相关法院申请撤回拍卖目标股权。

(原标题:上置集团与贷款人就44.52亿债务强制执行达成和解)

观点网讯:11月1日,上置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内幕消息及继续暂停买卖公告。

根据公告,上海金心、中崇集团有限公司及本上置集团若干附属公司(即嘉勤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绿洲花园置业有限公司、上联投资有限公司及上置嘉业房地产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统称被强制执行人)已与上置集团及贷款人(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订立强制执行和解协议。

根据强制执行和解协议,在满足以下所载和解的先决条件的前提下,贷款人同意按银团贷款本金金额人民币4,451,820,000元及应计逾期利息(统称和解金额)的金额偿付被强制执行人及上置集团在银团贷款项下的所有义务。

贷款人进一步同意,除和解金额外,被强制执行人与贷款人之间概无其他义务。上述和解包括(其中包括)(i)被强制执行人于调解书项下的所有义务均被视为已完全履行,且贷款人与被强制执行人于相关法律诉讼中再无进一步争议;及上置集团于判决书项下的所有义务被视为已完全履行,且贷款人与公司就相关法律诉讼并无进一步争议,且贷款人不得对公司采取强制执行。

根据强制执行和解协议,贷款人须于紧随强制执行和解协议生效日期后向相关法院申请撤回拍卖目标股权。

上置集团已注意到,根据拍卖平台的资料,由于各方达成和解,故拍卖公告所述的目标股权拍卖已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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