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龙推进境外债重组 将召开债权人会议并发行5.58亿美元强制可转债)
观点网讯:7月18日,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整体解决方案的进展及相关交易的详细信息。
公告显示,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聆讯上,法院指示:宝龙地产可自由召开各类别计划债权人会议,以考虑及酌情批准(不论有否修订)公司与计划债权人之间作出的安排计划;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十一时正(香港时间)在香港高等法院召开呈请实质聆讯,法院将于该聆讯上裁定是否批准计划。
在计划会议召开前至少21天,宝龙地产将按照召开聆讯命令的规定,发出载有进一步详情的计划会议正式通知。
诚如该等公布所载列,宝龙地产建议通过将根据香港法律生效的计划实施整体解决方案,藉以折中处理范围内债务。计划涉及(作为计划代价的一部分及为换取计划债权人对公司相关范围内债务申索的解除及免除)于重组生效日期的转让事项、发行强制可转换债券、发行新票据及发行新贷款予计划债权人。
待重组生效日期落实后及于当日,宝龙地产将向相关计划债权人发行本金总额最多558,166,990美元的强制可转换债券,即49/60份选项1最高金额的95.5%。假设强制可转换债券的本金额将按转换价每股3.35港元悉数转换,合共最多1,301,278,863股转换股份将根据固定汇率1美元兑7.81港元予以发行。
发行强制可转换债券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经股东在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必要决议案,宝龙地产将就转换股份的上市及买卖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作出申请。
待重组生效日期落实后,诚如重组支持协议所载列,选择选项1现金及证券的计划债权人将按每股宝龙商业股份12港元的交换价收取宝龙地产持有的宝龙商业股份。以上述方式交换的宝龙商业股份将予禁售,初步存于托管账户,而在四年内,将每年撤销该等宝龙商业股份的25%的禁售规定。
待完全撤销禁售规定后,相关的宝龙商业股份应从该托管账户解除并转让予相关计划债权人。将转让予计划债权人的宝龙商业股份最高数目为81,551,235股现有宝龙商业股份,占本公布日期已发行宝龙商业股份总数约12.7%。
如果计划债权人选择换取的宝龙商业股份数量超过该宝龙商业股份最高数目,则该宝龙商业股份最高数目将按照选择换取的计划债权人的申索比例分配予选择计划债权人。
于本公布日期,宝龙地产全资拥有的公司Powerlong BVI Holding持有405,000,000股宝龙商业股份,相当于宝龙商业现有已发行股本约63.0%。假设选项1现金及证券项下宝龙商业股份的最高数目将转让予计划债权人,且公司于宝龙商业股份的权益概无任何其他变动及宝龙商业的已发行股本亦无任何变动,于转让事项完成后,宝龙地产于宝龙商业股份的权益将降低至约50.3%,仍将为附属公司。
宝龙地产表示,在过去一年,公司一直与专业顾问努力推进整体解决方案,以期制定尊重所有持份者权利的解决方案,且希望随着境内经营环境逐步好转,能够释放集团业务和资产的内在价值。集团与特别小组成员及其各自的顾问进行了建设性对话,以实现公司债务基于各方一致意见的重组。因此,已制定整体解决方案及计划,旨在尊重债权人的现有权利和公平地对待所有债权人;确保长期可持续的资本结构并进一步稳定本集团的运营;及保障所有持份者的权利及权益。
整体解决方案及计划已获得绝大多数参与债权人的支持。于本公布日期,持有范围内债务未偿还本金总额约88%的参与债权人已加入重组支持协议,并承诺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在计划会议上投票赞成计划。整体解决方案将通过计划实施,一旦计划生效,其效果为计划债权人的所有范围内债务申索将被解除及消除,计划债权人不得就其范围内债务向公司提出任何申索。
发行强制可转换债券及转让事项的目的乃为实施计划,其以计划代价的形式向计划债权人提供激励,以换取延长宝龙地产债务的到期日,从而减轻整体债务压力,使集团能够更好地管理其业务运营。
发行强制可转换债券亦将通过发行新股份增加资本基础,并在强制可转换债券根据转换时间表转换为转换股份的情况下帮助宝龙地产实现可持续的资本结构。
宝龙地产表示,将不会自发行强制可转换债券及转让事项收到任何所得款项。